【英國生活】在英結婚手續攻略:準新娘多次碰壁後的溫馨提示

【英國生活】在英結婚手續攻略:準新娘多次碰壁後的溫馨提示
Photo by Marc A. Sporys / Unsplash

想在英國結婚?英國沒有純登記、你一定要辦證婚儀式、你一定要找場地!

英國結婚初學者一定要知道的眉角

沒想到架設這個部落格不到一個月就可以記錄到我的人生大事:結婚!

前情提要一下,我之所以要寫這篇有點半紀錄、半功略的結婚手續溫馨提示是因為──我嚴重低估了結婚流程在英國需要的時間並且對這裡的手續流程百思不得其解,並希望大家可以不用走我的老路,因為我親自幫大家走過一遭了!

如果我有機會,我會想要去查找一下英格蘭與威爾士王國對於結婚手續設下的神奇流程是否有歷史考據。

我們先來說說結婚小白;也就是我跟我未婚夫;一開始想得有多簡單好了。作為台灣情侶,我們一直以為台灣的「登記」是一種非常「進步」的便民結婚手續,而英國做為一個已開發的先進國家,應該也會有這個選項吧?(在此檢討做為文化人居然假設英國與台灣會有相似的結婚機制;這不是先進不先進的問題,是文化差異!shame on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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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NO!英國沒有台灣的「純登記」選項!

所以當我對我的未婚夫說:「我不想搞什麼證婚儀式或是結婚典禮,我們去登記就好了啦。」的時候,就為2024年9月27日的奔波埋下了伏筆。

由於我是對結婚儀式比較無感的一方(當我知道結婚典禮很多儀式只是展現父權財產的轉移時就沒有任何念想了),我把繁複的結婚流程交給我滿心期待的未婚夫去研究(yes, 他是我們的少女心擔當),他忙於工作邊大致看了看小紅書的攻略跟英國政府官網,當他說他預約好要去Giving Notice的時候,我不疑有他,隔天帶著我們準備好的資料就上車開到了25分鐘外的海邊城鎮,去行政中心繳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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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國結婚有一個有趣的步驟叫做「Given Notice」;官網並沒有多做解釋這是幹嘛的、用意為何,只有提到需要做這件事。我後面會解釋。

奔波的開始:與Cardiff 行政中心人員雞頭鴨講

由於英國政府關於Marriage的官網寫得相當簡潔有力,我們來回看了兩三遍還是摸不著頭緒。

英國政府官網:結婚事宜頁面

沒錯,誠如你看到的網站,在沒有任何人解釋的情況下,聰明如我依然理解有困難。如果你完全不曉得英國的結婚手續為何,從這個頁面能獲取到的訊息大至為:需要Given Notice,以及Given Notice的流程與需要的材料;再來才會疑惑plan your ceremony真的是必要的嗎?我一定一定要舉行證婚儀式嗎?然後場地看來看去都要錢,我還是難以相信這是必要條件。

小插曲

當未婚夫打給 Cardiff 是市政府說要預約 Given Notice的時候,對方問他決定好場地了嗎?我跟我未婚夫希望一切從簡,所以一開始就把目光打在 Cardiff 的 City Hall,省掉了找場地的頭痛環節。

結果,對方說 Cardiff City Hall 正在做工程,這期間(他們完全放棄預估工期)不對外開放任何證婚儀式在此地舉行。我當下整個無言以對;不是,你這樣不就是剝奪了 Cardiff 市民最經濟實惠的證婚選項嗎?!Cardiff City Hall 就是很美我很愛我才選擇搬過來才結婚的耶!

反正我們從 Cardiff 市政府的職員口中獲得的資訊一直處於鬼打牆,而這當中發生了什麼事情我也不清楚,得問問我那可愛的未婚夫。最後他告訴我,Cardiff的職員要我們去詢問隔壁城鎮Barry的市政府。

但我們也不清楚對方將我們轉介給 Barry的用意為何,只得寫信又問了一次Given Notice的問題。 Barry這邊,未婚夫打了電話、寄了郵件,算是把前去 Given Notice的面試時間訂下來了,我們便開始著手準備需要的資料。

準備 Given Notice 所需資料大補帖

身為兩個外國人,Barry 的市府職員給了我們一個在 Given Notice 需要的資料 List,但我覺得實在太繞口了,所以把適用於我們的資訊簡化成以下:

  1. 能夠證明你身分並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identity+age+nationality) 的文件:有效護照
  2. 能夠證明你與你的伴侶在此市鎮已住滿至少7天官方文件:(我們選擇用) 租房合約
  3. 兩張護照尺寸的大頭貼相片

完整的Given Notice 文件 List

幾個重要的大方向:Age and Identity, Nationality, Condition, Change of Name,最後是 Residency

Age and Identity: 可以證明你的年齡還有身分的文件(這裡我不知道為何對方沒有提供 BRP 居留證的選項,可能提供的資訊不足,所以要求使用護照)

Nationality: 可證明你國籍的文件。(這裡一樣被直接提示請使用護照做為證明文件)

Condition: 這個比較特殊,簡單來說是一些文件闡述你「過去有過的婚姻關係」, 而且如果這些文件不是英文,請全部翻譯。(提到的適切文件:dissolution document, ex: decree absolute, or late spouse/civil partner's death certificate)

Chang of Name: 如果你曾經更改過你的姓名,必須提供相關文件以供參考

Residency: 這個文件必須要能夠證明你與你的結婚對象一同生活在同一個住處,並且你們兩個都在這個市鎮入住超過7天;或是一封證明信件*。

簡單來說 Residency 的文件上需要有:你跟你未婚對象的名字、能夠證明你們已在這裡住超過7天。這種通常會選擇你們各自的銀行對帳單、或是各自的英國駕照(上面會有你的住址),重點是只要你們各自提供的官方文件上面的住址是一致的應該就可以了。

*如果沒有辦法找到上述提到的現有文件,就請擬一份證明信件。在這份信上必須註明出以下的資訊:X(某某某) 是這個住處的擁有者或管理者、X 的名字或名稱、X 自己的住址,X 的簽名。同時附上一個佐證資料可以表明 X 是這個住處的擁有者,比如水電費、Council Tax statement

最後:兩張護照尺寸的大頭貼(應該是一個人各兩張)

急急忙忙、白忙一場

總之呢,我們約好要去 Given Notice 的那天經過一番折騰,因為市政府人手不足,所以比預定時間更早到隔壁城鎮 Barry 去提交。到了現場,我們看到另一對新人正在承辦窗口前的椅子上納涼,也發現窗口後面確實只有一個工作人員在招呼。好在當我們說早上寫過回信說提早過來後,承辦人員馬上認出我們,便請我們繳交資料給他,如果資料一切正常,就會帶我們到小房間進行簡短的 interview。

正當我跟我未婚夫在觀察這個海邊市鎮,思考是不是乾脆在這個市鎮找場地辦儀式的時候,工作人員叫了我們過去,並跟我們說:「你們不住在 Barry 嗎?」

「對,我們住在 Cardiff。」我跟我未婚夫異口同聲。

「那對不起,你們應該要在 Cardiff 的是政府辦理 Given Notice的手續,要在你們居住市鎮的市政府辦府,對不起、我不知道你們不是本地人,所以才接收了預約。讓你們白跑一趟真的很抱歉。」工作人員一臉歉意。

我們兩個一臉錯愕。

而後他又問我們說:「你們選好場地了嗎?」

我才跟他說,當初因為不清楚結婚流程,所以致電給 Cardiff 的市政府,工作人員問我們有沒有選好場地了,我們便告知想在 Cardiff City Hall 舉辦。只是對方表達Cardiff City Hall 正在整修,如果我們想在 City Hall 舉辦儀式,可以看看周邊市鎮的,並請我們去詢問其他市政府相關的問題。

現在回想,Cardiff 那邊應該是下意識的認為,我們應該已經知道大致的結婚流程了,所以一直在詢問我們場地選好沒,可能跟我未婚夫雞頭鴨講一通後,把他導向到了 Barry,讓他以為去 Barry 可以同時處理場地問題跟 Given Notice,我們這才大費周章地跟 Barry 的市政府約了Given Notice 的時間,還跑去隔壁市鎮、還跑錯市政府、還被告知程序上根本不對、地點也不對。

正確的結婚流程看這裡!

由於不想讓大家閱讀太長的篇幅,我先把我學到的正確結婚流程寫在此處,未來會新增一篇當日的荒謬情節給大家笑一笑。

我先完整寫一個流程圖,後面再透過 Q&A 環節來解釋這個流程的邏輯。(這個只適用在英格蘭、威爾士結婚的手續) (而且大部分是我自己的推理, 如果你有正確資訊歡迎來指正)

第一步:你得先選好結婚儀式的場地。選好的意思,是做過功課、實際看過場地、確定人家真的可以在你想要的結婚日租給你。預約日期、場地都成功後(應該都會要求付訂金,一般來說都不可退款),你才算完成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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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比較建議的做法,是當你詢問好場地日期,在下訂之前先跟市政府的 Registration 寄封信打聲招呼,表明你意圖在這個日期於這個場地辦證婚儀式,請問這個日期政府這邊的證婚人員有沒有空,免得場地、日期確定、付了訂金,結果才發現政府這邊沒辦法配合。

第二步:預定證婚人員;向你所居住縣市的市政府寄信詢問,確認你預約日期當天證婚人員有空幫你證婚 + 並確認可以預約 Given Notice 的時間。預定證婚人員的用意在於,市政府要指派你兩個證婚行政人員,一個負責當日主持證婚、一個幫你登記在案,確保婚姻的合法性。通常市政府回信的速度可以一個禮拜才回你一次,還不算溝通不良可能會一周後收到一個根本不是你要的答案的情境。等到你真的確定好證婚人員有空、並確定指派給你 + 預約好面交 Given Notice 的日期時間,你才能進行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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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第二步理面好像包含了兩個步驟,也確實,預定證婚人員、預定Given Notice 感覺很像是兩件需要按照前後順序的事物,所以嚴格上來說也拆分成第二、第三步驟,但如果你跟我一樣無法忍受英國的官僚制度,我建議你一次問清楚這兩件事情,不然真的會一關過完才能過下一關,每封信至少都要等2-3天才能收到回覆。等到這婚我都懶得結了(喂)

第三步:帶著你 Given Notice 需要的材料 (這當中請備份一個你所選場地的資訊,雖然工作人員沒有特別提,但我覺得帶著還是比較好當面確認一些事情)在預定的時間到市政府遞交、進行面試環節。(這部分開始就是我自己還沒有體驗完的了,所以後面都是理論)等到這中間大家互相確認都沒有問題、你沒有假結婚的疑慮後,第四步驟就是市政府這邊的事情了。

第四步:市政府會將你的 Notice 送交給 Home Office (國家單位)審核,英國公民的審核時間大概是28天,外國人的背景審核如果遇到困難,可能會延宕到70天左右。當政府得出一個結論:「這個婚姻確實可以經過國家 Approved」的時候,他們就會把一個婚姻許可證明發給你。你便完成了第四步。

第五步:拿著這個 Approval 你必須在一年內於你選好的場地舉行結婚儀式。到目前為止,你才算是真的確定這個婚是可以結的!

英國結婚 Q&A 自問自答區

Q1: 什麼叫做 Given Notice?

A1: 在你決定好要結婚的良辰吉時、黃道吉日之前,你要先告訴英國政府你有結婚的打算,並且打算在某個場地舉行證婚儀式,讓政府從你的提前通知中,確定你選擇的場地還有你的背景都是合法的,他們才能給你許可證,讓你們可以合法地舉行結婚儀式並生效一個具法律效力(國家承認)的婚姻關係。

Q2: 英國沒有像台灣一樣單純的紙本登記婚姻關係嗎?

A2: 沒有!你一定、一定要舉辦結婚儀式!也就是所謂的 Wedding Ceremony。這個結婚儀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注意一定要找兩個證婚人,不是站在講台上的主持人喔!是你們找來兩個可以當見證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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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的 Ceremony 一定要準備欲交換的戒指、還有結婚誓言(有一說是場地會準備好一些版本給你用)。

Q3: 為什麼一定要找場地?

A3: 因為在「一定要舉辦證婚儀式」的前提下,你就需要一個場地。而且必須是政府認可的合法場地。是的,在英國,能夠舉辦婚禮的場地都是經過政府許可的;沒有 wedding ceremony licence 的結婚場地如果幫任何新人證婚,這段婚姻就沒有法律效力。

Q4: 有免費的合法場地嗎?

A4: 我個人是沒有找到這樣的選項,因為最簡單的選項;市政府自己的場地 City Hall,都是要錢的。像我們一開始跑錯的 Barry,一個靠海的小市鎮,即便辦的只是15-20人的小型證婚儀式,場地費都要160英鎊。(我的個人疑問是在英國如果很窮是不是不歡迎結婚)

Q5: 我可以在等待 Approved 的期間更換場地嗎?

A5: 如果你一個一個問答看下來,就會知道換場地是不行的!因為 Approved 裡面需要評估的重要條件就是你的場地是否合法,政府已經認定你要在這個地點結婚,並且依據你給的通知頒布許可證給你,如果你這期間換一個場地,或是你原本只是看看但沒有下訂,導致日子將近才發覺你中意的場地預約額全滿,一年內都沒辦法在這個場地結婚的話,那你所有的結婚流程就要重新跑一次!

總結

我一方面難以理解英國的結婚手續之必要性;一方面又再次被舊大英帝國擊敗,繁文縟節真的沒在開玩笑,而且我還沒提到我們親自跑去 Cardiff 市政府問個清楚的時候,工作人員嘴臉有多臭。一副在觀看智障的眼神跟我們講全程。

只能說,英國是一個非常重視儀式感的地方,連在我眼中被稱之為「儀式」的東西都被賦予了法律效力,I just want the paper work get done!

而且即便你做好了現有的步驟,也不代表你下一關可以順利過關,完全看當時的關主,比如萬一你預想的時間,結果證婚人員根本沒空來,不就有可能又要回頭改日期了?萬一改的日期人家場地已經滿了,不就又要重新找場地了嘛!

你問我這麼麻煩,幹嘛還在英國結婚?因為這是我未婚夫的夢想嘛!他是我們當中最具少女心的戀愛擔當了<3。